近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集美分局、厦门市集美区农林水利局联合发出《关于建立集美区设施农用地预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建立集美区设施农用地预审联席会议制度。
通知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区长、区政府分管工作的副区长、区政府办、集美国土房产分局、区农林水利局、集美规划分局、区行政执法局、集美环保分局、各镇(街、场)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联席会议主要职能是在设施农用地项目审批和备案前进行预审,负责审议和调整完善农用地政策,讨论和决定设施农用地其他相关事项。通知明确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也明确了设施农用地预审需提交的资料等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