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直属三支队、厦门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各区相关单位,联合开展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此次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分水生野生特许经营、宾馆酒店、集贸市场三个阶段随机抽查,11月15日至18日,由省市区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先期对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鲟鱼类、国家二级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鳗鱼类的训驯养殖场进行入场检查,重点检查驯养繁殖场所驯养繁殖国家及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否持有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利用许可证;主要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名称是否与许可证一致;驯养繁殖保护物种的种类和数量是否与许可证相一致;有无超核驯养繁殖等情况,通过现场检查没有发现违规现象。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养殖户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养殖户的自律意识,切实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
据悉,接下来,联合检查组还将按计划组织水产品市场以及酒店餐饮场所情况的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