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强化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密切部门协作配合,压实基层政府属地责任,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至2月9日。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通过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合作经济处反映,联系电话:0591-87819527、0591-87856759(传真),电子邮箱:fjnynjc@163.com。所反馈的意见建议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理由充分,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2023年1月1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