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渔业养殖秩序,优化养殖空间布局,推进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漳州市市、县、镇、村四级联动,推行海上禁养区超规划养殖清退“天、逻、地、网”工作法,严厉打击海上禁养区超规划养殖行为。
天上定期查看。委托技术单位每季度对全市禁养区开展高清卫星遥感监测,通过卫片叠加禁养区坐标点进行比对,对发现的超规划养殖疑点疑区分县、分禁养区、分养殖类型进行汇总,形成解译报告,推送详细的坐标点、面积等矢量数据和图片,由各县开展核实、清退。
海上巡逻巡查。渔业、海事、港航、林业等部门,联合镇村力量,按每月不少于2次的频次开展海上养殖巡逻巡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规划养殖新增、回流、迁移等反弹现象。今年来,漳州市已开展海上养殖执法巡查77次,出动船艇88艘次,出动执法人员423人次,大幅提高了海上的执法力度,形成了抓早抓小、及时处置的高压震慑态势。推进互联网+监管,拓展“漳州市全景海视图”平台功能,在全市海图中叠加禁养区图层和禁养区超规划养殖疑点疑区图斑信息,进一步提高巡逻巡查的精准度。
属地动态清退。属地政府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疏堵结合,对于可以收获上市的,动员养殖户抓紧时间采收;对于销售收购渠道,动员行业协会和养殖合作社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方寻求,并借助线上销售渠道,为养殖户扩大销路,减少损失。对有争议区域的超规划养殖清退任务,进一步明确清理任务分工,明确了跨区域养殖的,由养殖户户籍地做好入户宣传动员和维稳工作,动员养殖户自行清退;逾期未清退的,由养殖区域所在地负责强制清退。相关各方通力合作,形成了一体推进的工作合力。
网格长效管理。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等七部门联文印发《漳州市海域养殖管控网格化管理工作规程》,建立了县级为主体、镇为单元、行政村(居)为网格的海域养殖管控网格化管理机制,明确了渔业、海事、港航、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的巡查区域和工作职责,形成执法部门、属地镇村、主管部门工作合力。设置乡镇核查员、处置员、督查员“铁三角”工作机制,形成5个工作日内核查、15个工作日内处置、5个工作日内销号三个环节闭环管理,做到相互制约,全程监督,全流程有迹可循。网格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压实了属地责任,形成了常态化管理、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动态清零、运转高效的海域养殖常态化管控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