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福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4.4%
2023-04-20   作者:林侃 范春霞   来源:福建日报

据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住户抽样调查,一季度福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5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54元,同比增长4.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1%。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70元,同比增长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67元,同比增长5.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9%。

分结构看,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7932元,同比增长4.0%,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0.7%;人均经营净收入2086元,同比增长6.5%,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0%;人均财产净收入1632元,同比增长5.0%,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2.5%;人均转移净收入1405元,同比增长3.0%,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0.8%。

责任编辑: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