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线面”结合治欠薪
2016-12-05   作者:肖子杏   来源:农民日报

    旦春节将至,农民工讨薪事件再次成为社会聚焦的热点。尽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被列入《刑法》,但各类欠薪案件依然屡见报端,“痼疾”仍在。笔者认为:事前预防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苗头和隐患,警醒用人单位不能欠薪;事中劳动保障监察力量通力协作,迫使用工单位不敢欠薪;事后畅通法律介入渠道,使用人单位不愿欠薪,如此,让农民工获取劳动报酬问题有全方位、全覆盖的措施加以保障,这才是治理和杜绝农民工欠薪的长远之策。

  “太感谢了,原以为老板弃厂逃逸后,我们的工资要泡汤了,没想到还能拿回来,真是太好了。”郭某从江西省吉安县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手里接过4000多元“血汗钱”时激动地说。近日,江西吉安县办结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县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向原永辉电子厂30名员工集中发放了被拖欠的11万多元工资。笔者了解到,近年来,该县罕有因劳资纠纷而越级上访的事件,主要是该县夯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在“点、线、面”上下功夫,做活疏堵文章,构筑了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防火墙”。

  抓好职能部门各司其责这个“点”,让用工单位不准欠薪。该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的源头监管、中间环节管理、善后处置、部门职责、联动机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人社局、公安局、建设局、工信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工商局、总工会、园区办等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细化,出台《吉安县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严格按工程中标段价的1%-1.5%缴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必要时,劳动、住建部门可动用这笔资金发放农民工工资,再由住建部门勒令用工单位递补。率先将有关部门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职责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为预防欠薪行为筑牢第一道防线。

  职能部门互相联动成“线”,让用工单位不敢欠薪。人社局主动协调配合公、检、法部门,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促进案件的处理和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同时,建立企业诚信制度,对发生重大劳资纠纷等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在相关建设网站(如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等)公示、曝光、拉入“黑名单”,取消其工程招投标资格,形成失信企业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定期通报接受社会监督,震慑欠薪行为。近两年来,该县受理劳动维权案件311件,其中:立案查处劳动保障案84件,责令改正55件,行政处罚件4起,移送公安3起。涉及劳动者1258人,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614万元。

  做活维护劳动者权益这个“面”,让用工单位不愿欠薪。该县人社局强化服务理念,首先当好企业的法律“顾问”。主动上门为用人单位提供以一封公开信、一本劳动保障释疑手册、一张劳动保障服务卡、一份劳动保障调查问卷、一场劳保障法律法规现场问答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法律服务,主动为企业提供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等方法的劳动法律法规方面服务,执行农民工“实名登记”制度,现场回答用人单位劳动法律法规方面的疑问,有效降低用人单位的经营风险和违法成本;其次,当好职工的“娘家人”。从职工与单位合同签订是否规范、劳动报酬是否符合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是否按要求缴纳等方面入手,让农民工明白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伤事故赔偿等责任主体,知道了“给谁干活、找谁要钱”,现场接受职工的政策咨询,回答他们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方面的疑义,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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