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在全省率先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充分保障林农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以后山林的经营更灵活了,对接市场也更精准了。”13日上午,武平县桃溪镇田雁村林农钟定有在该镇林业站申领到林木采伐许可证后,脸上笑开了花。钟定有种植多年的20亩杉木,直径都达20厘米以上,前几年就想砍下来卖,但因未到主伐年龄而办不了采伐许可证,只能望“树”兴叹。现在政府放宽采伐限制,钟定有终于如愿以偿,成为新政实施后龙岩首位获益林农。
今年上半年,省林业局对龙岩创新林木采伐制度方案作出批复,同意龙岩探索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这是我省深化林改的重要举措。
林改的深入推进激活了林农造林护林的积极性。龙岩的森林覆盖率从2012年的73.1%提高到如今的79.21%,现有集体和个人人工商品林460万亩,每年造林超16万亩。
尝到生态红利甜头的同时,采伐年限成为林农进一步提高收益的阻碍。此前根据我省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林木采伐年龄严格受限,如人工杉木、马尾松的主伐年龄分别为26年、31年。此外,办理采伐许可证前还要聘请专业人员进行伐区调查设计,林农需承担较高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原来要到期才能采伐,无法及时对接市场需求,导致错过好的市场行情。”上杭县白砂镇岭背村林农刘树洪承包了4000多亩林地,对采伐处置权的渴望尤为强烈。
“经过走访调研,我们发现由于林木经营周期长,投资变现慢,林农积极性受挫。”龙岩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站负责人刘永盛说。
只有进一步落实处置权,才能确保收益权。
“在严格保护前提下,适度放宽林木采伐限制,赋予林农更多经营自主权与财产处置权,是深化林改的题中应有之义。”龙岩市林业局局长张田华说,龙岩探索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并将采伐许可证办理权限下放至乡镇,得到国家林草局和省林业局的大力支持。
改革后,龙岩市林农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量不超过30立方米的,无需再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材料,只要向林业部门签署《告知承诺书》,明确采伐地点、树种、数量、方式等信息,就能直接办理采伐许可证,大量节省了调查设计时间和中介费用。
人工商品林采伐自由度增加,但伐后监管同样严格。刘永盛介绍,方案要求林农采伐后应及时更新造林,并严格执行限额采伐政策,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平稳不降。
放宽采伐处置权,广大林农受益。“行情好的时候可以及时采伐,带来更多收益。”得知改革消息后,刘树洪信心倍增,决定加大林业投资力度。(戴敏 林阿玲 陈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