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晋江市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加快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确权登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确权登记。
据了解,受各种历史因素影响,晋江许多农村宅基地、房屋虽已被使用、入住多年,但相关权利人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通知》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确权登记流程、房屋规划有关审核流程,宅基地登记处理相关情形,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确权登记流程等。根据《通知》,将由各镇街、相关单位按照不同时期、区分不同情形、采取不同方法,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特别是将1987年以前无权属来源宅基地确权登记审批主体下放至镇街一级,实现审批再提速。
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惠民工程,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对于依法保护农民财产权益、夯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基础、推进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将充分利用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数据成果,抓紧细化操作流程,加强政策指导,让各镇街切实用足用好政策,力争‘应登尽登、应发尽发’,给更多的农村房子办理‘身份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晋江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步伐,尽快实现“批量受理、集中公示、颁证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