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强化渔港渔船污染综合整治,日前,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林开通带领由泉州市渔政渔港执法大队、执法一大队组成的督导检查组,到惠安崇武中心渔港、泉港诚峰一级渔港以及丰泽浔埔、台商浮山、惠安前内、惠安杜厝二级渔港等开展污染防治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现场对渔港渔船污染防治制度上墙,以及渔港气味、外观,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油污水、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流程等方面进行逐一检查。对渔港异味、卫生脏乱、泊车无序、废弃网具随意丢弃等问题,现场要求属地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港业主经营单位立行立改;对垃圾箱配备不足、未设置固体废物收集站、未配置油污水收集处理设备、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除现场反馈外,还报泉州市局通报、督办。
督导检查期间召开座谈会,会议强调:一要转变思想,高度重视。属地渔业主管部门应提高污染防治认识,明确渔港渔船责任权属,督促渔港业主经营单位完善制度上墙、应急预案、设施配备、卫生保洁、污染处置等工作。二要对照指标,查缺补漏。对照《渔港陆域环境评价计分表》,查找并及时整改渔港渔船存在的问题、隐患,尤其是污染防治设施设备配备及油污水收集、转运、处理流程。三要做好渔港油污应急处置。加强渔港业主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油污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