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宁德市出台加快推进竹产业发展促进脱贫致富的八条措施
2016-12-19   作者:   来源:宁德市林业局

    近日,宁德市政府办印发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发展促进脱贫致富的通知》(宁政办〔2016〕245号),明确提出采取八项措施扶持竹产业发展,力争至2020年,全市竹林面积达到并稳定在150万亩,总产值达35亿元以上,竹业主要产区农民人均收入增加700元以上。

  一是加大竹业资源培育力度。对现有竹林进行扩鞭诱导、利用非规划林地造林以及低产低效混交残次竹林改造、复壮、更新,有效增加竹林面积;积极推进省级财政现代竹业重点县和重点乡镇项目建设,提高竹林可持续经营水平,增加竹农收入;大力推广丰产竹林培育技术集约经营措施,扎实推进丰产高效竹林基地建设,实现农民丰产增收和脱贫致富。力争至2020年,全市丰产竹林面积超55万亩,每亩增收超800元。对竹林经营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合作社或个人,可根据宁委办发〔2013〕10号文规定参加“宁德市山地农业开发示范基地”评选,获评者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是加快竹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竹山道路、蓄水池、滴(喷)灌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降低生产成本。竹山道路建设有新建、扩建、修建三种类型,建设期内每公里分别补助1.6万元、0.8万元和0.4万元。至2020年新增竹山道路300公里以上,实现变“困山竹”为“发财竹”。

  三是加强竹业多元化经营。严格保护竹林中的散生阔叶树,并通过合理留养、林间空地套种乡土珍贵阔叶树种等方式,逐步提高竹阔混交林比重,增加生物多样性,拓宽脱贫增收渠道;鼓励发展竹林林下经济,对符合林下经济扶持项目条件的,6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优先申报省里安排资金补助;依托屏南白水洋、古田翠屏湖、周宁鲤鱼溪、福安白云山等旅游景点,大力发展竹林“农家乐”,创建竹文化展馆、竹文化一条街、竹子公园,举办竹(笋)王评选等活动,促进竹文化和生态旅游快速发展;引导竹农或合作组织购买使用营林机械或粗加工机械,并按照闽政办〔2016〕130号文件规定对相关机械给予农机购置补贴,以提高生产效率。

  四是大力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努力培植省级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在笋竹精深加工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争取省级资金补助,对6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有关笋竹加工企业,符合农产品深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政策要求的农林产品精深加工投资项目,优先申报省里享受补助政策。对符合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支持条件的笋竹加工企业,其技术改造项目纳入补助政策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笋竹精深加工项目优先列为省重点项目,优先保障用林、用地指标。对新认定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或新核准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协会),按省、市现行有关商标奖励政策给予奖励。力争到2020年,屏南、古田、福安重点产区培育扶持2~3家,其他县(市、区)培育扶持1~2家笋竹龙头企业,全市笋竹加工企业产值力争达到25亿元。

  五是努力打造笋竹交易平台。鼓励和支持成立竹产业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开展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和咨询,组织代销生产资料、营销笋竹产品等服务项目,切实提高个体组织化程度和市场适应能力。力争至2020年,全市新增竹业为主的合作社40家以上,各县(市、区)均成立竹业协会。建设竹业专业市场,重点在古田、福安、屏南建成3个笋竹及其加工制品交易专业市场,强化政策、技术、市场、信息等沟通与联系,拓展竹业关联产品的开发渠道,推进招商引资、企业落户以及竹林流转、融资、保险等。大力推行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手段,拓宽竹产品的营销渠道,打造有形市场与虚拟市场相结合的交易系统。

  六是建立健全技术服务体系。加大宣传培训,转变经营观念,提高竹农开发竹业积极性和科技育竹水平;大力引进先进实用的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提高经营水平和产品附加值;加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笋竹企业、竹农的合作,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引导更多科技人员作为科技特派员进入一、二、三产关键技术环节开展技术服务,进而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完善产业化发展的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

  七是加大竹业开发资金投入。宁德市政府在实施2015-2017年竹业开发富民(三期)工程的基础上,继续实施2018-2020年竹业开发富民(四期)工程,每年安排300万元作为竹产业发展以奖代补资金,其中市级一般性财政预算安排100万元,从林业森林植被恢复费非税收入中安排200万元。6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占总量的80%以上。补助项目:建设相对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丰产竹林示范基地12个(180万元);建设竹山便道100公里(100万元)以上;鼓励企业争龙头和创品牌 (20万元)。各县(市、区)作为责任主体,需按照三期标准落实县级财政资金用于竹业开发。

  八是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实。要求各县(市、区)认真学习领会闽政办〔2016〕130号和宁德市历年相关竹业开发文件精神,联系各自实际,出台措施办法,合力推动竹产业发展。市政府将不定期组织效能、林业、财政等有关部门到各地开展督查,检查各地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和竹业开发进展情况,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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