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福建省种子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福建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的决策部署,落实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扎实推进依法治种、依法兴种,有力推动福建省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
报告显示,福建省细化实化种子管理规定,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救灾备荒粮食作物种子储备制度。注重新品种保护与推广,强化科技成果转化,2016年以来,福建省共审定通过主要农作物品种509个,优质、绿色、专用品种占比达80%以上,审定林木良种795个,农业农村部授予福建省植物新品种权476个,全省自主选育900多个水稻等农作物新品种应用于生产,成功转化各类成果430多项,转化金额1.81亿元以上。
从检查情况看,种子监管服务有待进一步强化。福建省基层种子站被撤并、人员在编不在岗现象较突出,种业市场因经营者数量多、规模小、地点分布散等特点,监管难度较大。为此,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加强省、市、县三级种业管理体系建设,落实种业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从种子生产到销售全链条全环节的监管,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检查和制种基地日常检查巡查,落实种子经营的档案登记管理和备案制度,加强对网络销售种子种苗的监管。开辟涉种业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快速办理绿色通道,综合运用证据保全、证据妨碍、举证责任转移等手段,降低维权难度和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