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药监局发布元旦、春节期间保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16-12-23   作者:白冰   来源:本站原创

  中国农业新闻·福建三农网12月23日福州讯(白冰) 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了让广大市民能够正确选择和科学选用保健食品,发现涉嫌违法生产或经营保健食品时有措可施,福建省食药监局发布元旦、春节期间保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确保每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时,应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的商场、药店或专卖店购买。不要轻信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在网上购买保健食品更要注意。

  二、购买时除了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外,还要仔细察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妥善保管好注有所购保健食品的名称及批号的购物发票或相关凭证。

  三、最好在医生或专业人士指导下购买保健食品。若是自行购买,购买前应仔细阅读产品标签、说明书,注意产品的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根据产品的保健功能,结合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有针对性的选择保健食品。

  四、请特别注意: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不可替代药品使用。

  五、消费者如果发现涉嫌违法生产或经营保健食品的,请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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