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省厅无公害水产品认定办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就结合做好我省无公害水产品认定工作提出五点贯彻意见。
一要严格把关,扎实工作。严格按照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程序,严格审查、严格把关。
二要强化服务,严格时限。强化为企业服务的思想,从材料的组织、审查,养殖过程的技术提升、管理强化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服务,并严格按照受理时限完成审查、报批。
三要加强培训,提升素质。强化对市县区骨干人员、定点检测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培养一支有经验、守纪律、清正廉洁的专业化职业检查员队伍。加强对获证企业法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内检员)的培训,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
四要规范检查,严格监管。进一步规范对无公害申报企业的产地环境、生产过程、管理体系、生产记录和档案建设等检查、核查、督查,尤其要强化证后监管,对年度获证主体的监管比例要求达到20%左右。加强对我省无公害定点检测机构的考核(评),使之把好检测关口,更好地服务于政府、企业。
五要标志标示,产品溯源。要求获证主体对其产地进行规范性标示,强化对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的保护,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获证主体使用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专项检查,严格打击违规用标行为。加强对全省无公害水产品的宣传、舆情监控和应急管理,保证全省不发生重大的无公害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