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德市将继续贯彻执行“河长制”,进一步促进流域保护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按照省厅部署,配合编制《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实施方案》,在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内不得擅自建设与防洪、水文、交通、园林景观、取水、排水、排污管网无关的设施;配合编制《宁德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使饮用水水源地集水区范围内生产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管理,有章可循;继续推进严格执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纳污限制等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制度;推进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并向社会定期公布整治进展。
二是持续加强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推进流域水土流失治理,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继续保持制止河道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以2016年11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据,配合公检法机关打击非法采砂,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秩序;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林业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海洋与渔业局、农业局等单位共同编制《关于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构建生态环境修复赔偿机制的规定》,创新生态修复工作机制;坚持自然修复为主,结合生物措施、农艺措施与工程措施,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地表地下、城市乡村,推进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河道综合整治,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营造自然深潭浅滩和泛洪漫滩,为生物提供多样化的生态环境。
三是持续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推进鳌江流域综合整治,制定并实施该区域内的建筑饰面石材行业转产升级规划,推动石材产业转型转产;排查赛江上游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拆船、化工、合成革、印染、造纸、制药和合成氨等重污染行业和涉重金属企业;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继续整治畜禽污染;继续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
四是持续加强水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形式广泛持续地开展水资源保护宣传,营造亲水、惜水、节水、护水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