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药监局全面开展药品流通监管工作
2017-01-19   作者:白冰 朱军伟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福建三农网

中国农业新闻·福建三农网1月19日福州讯(白冰 朱军伟)为巩固和检验2016年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集中整治成果,排查药品经营质量安全风险,确保“两节”药品质量安全。日前,福建省食药监局副巡视员何振明带领省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和GSP检查员一行,先后深入漳州、泉州、莆田、厦门、龙岩、三明、南平、宁德、福州等九地市,开展药品流通监管和药品经营企业调研督查工作。

据了解,调研督查组采取座谈研讨、交流互动、个别访谈、飞行检查等方式,认真听取了各地2016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情况报告和对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督查组对福建省太平洋药品经营有限公司、福建华药医药有限公司等5家被收回药品GSP证书已还证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回头看”检查,对漳州市毅闽实业有限公司、聚善堂(福建)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进行了药品GSP现场检查,对泉州市东大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莆田同春医药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进行了调研座谈。

据统计,此次调研工作共召开监管工作调研座谈会9场次,调研检查药品批发企业21家。在调研督查期间,何振明副巡视员还看望了各地各部门和一线工作的同志,并向他们致以节日的问候。调研结束后,何振明副巡视员对各地药品流通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本着对药品安全监管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努力,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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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振明副巡视员强调,一要认清形势,增强工作责任感。要转变观念,辩证思维,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当前药品流通领域面临的复杂形势;要克服消极等待思想,积极作为,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管工作需要,增强做好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二要加强学习,提高能力。采取专题讲座、以会代训、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方式,重点学习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对药品经营质量规范化管理的新标准、新要求,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综合业务水平;要督促企业强化法规规章学习,尤其是中层以上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并以适当的方式,对企业培训教育情况和效果进行考核,不断增强企业自身建设和自我管理水平。三要做到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在对企业严格督查、严格管理的同时,积极做好对企业的需求服务和支持帮扶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在药品经营方面和行业发展过程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促进药品流通行业健康、持续、良性发展。四要抓好“两节”药品安全工作。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局关于做好“两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继续坚持“四个最严”,结合辖区实际,加强“两节”期间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通过督查,推动企业规范管理,促进企业守法经营,确保百姓用药安全。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企业缺陷项目,各地要督促和指导企业限期整改,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要做好2016年药品经营违法违规案件的收尾工作,对个别问题不能久拖不决,要认真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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