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上午,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省台办副主任陈志勇表示,《意见》发布一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取得一批阶段性成果。
在社会融合方面,台胞往来通道更加畅通,“小三通”航线持续加密,从复航之初每周26航次增至最多182航次。上半年从福建口岸入境台胞43.4万人次,同比增长1.65倍。台胞在闽生活更加便利,台湾居民居住证社会面应用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同等便利。上半年签发五年期台胞证同比增长46.6%;制发台湾居民居住证同比增长2.63倍。台胞在闽就业创业更有保障,公布三批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目录(合计50个职业),1500多名台胞通过直接采认方式取得相应证书;大陆首创将台湾教师纳入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范围。台胞在闽社会参与更加广泛,一批台胞出任、获聘相关社会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仲裁员、调解员、陪审员;累计引入150多支台湾建筑师和文创团队、500多名台湾专才助力乡村振兴,覆盖87%以上的县市区。
在经济融合方面,闽台贸易稳步增长,上半年闽台贸易额464.6亿元,比增4.9%,全省新设台资企业1121家,比增27.4%,农业利用台资继续位居大陆第一。“正新”“太祖”等台湾品牌首次加入大陆老字号“大家庭”。设立大陆首支台商发起的两岸产业投资基金,首募金额7.86亿元。上线两岸标准共通平台,累计研制两岸共通标准226项。
在情感融合方面,民间交流日趋热络,上半年全省举办第十六届海峡论坛等重要涉台交流活动100多场,累计参与台胞超1.5万人次。出台大陆首部文化领域涉台专项地方性法规《福建省闽台关系档案保护条例》,与台湾纪录片机构共同摄制纪录片《两岸家书》。青年交流更加深入,成功举办第十二届海青节等活动;棒垒球等特色体育项目交流活跃,在连城举办两岸青少年棒球邀请赛;加强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平台建设,现有省级以上台青就业创业基地49家,累计4.8万多名台青来闽实习、就业、创业。
在全域融合方面,厦金、福马“同城生活圈”深入推进,厦门出台大陆首部鼓励台青就业创业的地方性法规《厦门经济特区鼓励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若干规定》;福州发布福马“同城生活圈”首批10条政策举措;平潭综合实验区率先实现台资企业注册“全程网办”、台湾居民个税补贴“免申即享”。其他区域结合本地特色资源,深入开展融合实践。
此外,示范区建设得到了中央和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相关国家部委陆续出台配套政策文件。比如,文化和旅游部出台《文化和旅游领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若干措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