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整治渔船违章载客载货专项行动见成效
2017-02-07   作者:王建军 林莹   来源: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福州市近期开展的整治渔船违章载客载货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598人次,开展港口巡查147次、水上巡查42艘次,巡查港口、码头371个次,登临检查渔船1379艘次。查获闽长渔81022违章从事载客载货,予以立案查处,发现“三无”船舶载客、载货23艘,均及时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所属乡镇。

据悉,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开展宣传活动37场,发放宣传材料1.5万多份,通过短信平台发送信息约3.5万多条,张贴《关于严禁渔业船舶违章载客载货的通告》600余张,悬挂标语78幅,签订承诺书50余份,在主要渡口、码头设立警示牌32面。

下一阶段,福州还将继续打击渔船违规载客行为。市海洋与渔业局要求,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当地报纸、电视台、手机短信等媒介发送《关于严禁渔业船舶违章载客载货的通告》、安全警示等内容;组织渔业执法人员深入渔村,特别是养殖密度较大的渔区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同时要求转作他用的“三无”船舶船主签订承诺书,承诺不从事载客、载货和搭载休闲垂钓人员等。

目前,福州各县(市)区已将辖区执法中队的办公电话设立为举报电话,张贴在各渔港、码头显眼位置,以便群众及时举报;全员发动受聘的100名执法信息员,加强宣传、制止和违法信息的收集。

同时,福州市已把渔船违规从事载客、载货和搭载休闲垂钓人员行为列入“蓝剑”联合执法行动查处的重要内容,将继续加大水上巡查频度,力争做到对辖区渔港检查的全覆盖。执法人员将对出入港口、澳口渔船人员逐一核实身份、检查是否持有渔业船员证书,防止渔船违规从事载客、载货和搭载休闲垂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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