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下午,省局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贯彻实施《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对《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实施《条例》前的准备工作、以“四个最严”要求贯彻实施《条例》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相关热点问题答问。
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凤祥指出,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立法工作,《条例》从2014年开始起草,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省政府常务会审议、省人大常委会4次审议,历时3年多时间。《条例》的正式颁布,对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破解食品安全监管难题,具有重大意义。而《条例》的实施,也将全面推进我省实施《食品安全法》、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推进我省治理“餐桌污染”、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活动,为破解食品安全难题、解决深层次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建设。
《条例》实施前,省局广泛开展了宣传贯彻活动,编印了《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单行本)、举办了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学习《条例》培训班,组织了宣传贯彻《条例》新闻报道,并在五家新闻媒体开设了学习贯彻《条例》专栏。《条例》发布以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举办学习《条例》培训112期,培训人员6871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3万份,接受咨询5000多人次;组织宣传活动164场。省局还组织制定了实施《条例》的12个配套制度,各地市《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等配套制度的制定工作也都在紧锣密鼓开展,为《条例》顺利实施奠定了制度基础。同时省局积极做好实施《条例》相关准备工作。要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受理、现场检查、审批发证等相关准备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食品小摊贩、小餐饮的登记管理及报送工作等相关准备工作;要求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本辖区“三小”核准登记的督促和指导,促进“三小”核准登记工作有序开展;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职能要求和工作实际,加强与本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行政部门、单位、组织、团体等的沟通协调,建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增强监管效能,推动《条例》顺利实施。
林凤祥局长要求,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保障民生工程来抓,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拿起《条例》这个有力的法律武器,敢于担当,认真履职,严格实施《条例》,通过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建设、着力规范“三小”(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和小餐饮)生产经营行为、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扎实推进社会共治等工作,全面提升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水平,更好地保障群众“舌尖安全”,让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