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发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申报程序和资料要求
2017-10-31   作者: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申报工作,保证试点工作质量,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MAH制度建设,力求试点工作有创新、有突破,近日,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发布福建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申报程序和资料要求的通告》。

《通告》进一步明确了受理流程(签收受理、形式审查、现场核查、技术审评、抽检检验、审核审批)和时限要求,细化了上市许可申请人和受托药品生产企业的条件,将补充申请分成了整体搬迁等6种情形,特别是对不同类型的申请申报资料(主要分为管理性文件和技术性文件)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进一步明晰了申请人的申报思路,厘清了国家总局和省局的工作分工。同时,针对申请人反映的担保协议、委托生产合同如何签订等问题,《通告》制订了《药物临床试验风险责任承诺书》、《药品临床试验/上市许可持有人担保协议》、《药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合同》、《质量体系审计报告》、《药品上市许可人委托生产质量协议》格式样本供申请人参考,极大方便了申请人的申请。

目前,福建省局已受理15个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申请,发布《通告》和政策宣传和解读,进一步激发相关企业的申报积极性,预计到2018年试点结束前,还将有约50个品种的上市许可持有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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