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对福建省河长制工作开展第二次督导检查
2017-11-07   作者:   来源:新华社

日前,水利部水电局督查组对福建省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2017年第二次督导检查。

  督查组一行实地考察了莆田仙游县、福州福清市、厦门虎溪社区河长办运行情况,现场查看了仙游县木兰溪仙榜段和柴桥头溪河道综合整治、福清市龙江综合治理及阳下街道万人巡河清障活动情况,听取了福建省河长办及福州、莆田市县乡三级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督查组充分肯定了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认为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实施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可以供全国其他省份借鉴。

  对于福建省下一步河长制工作,督查组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协调工作机制,强化做实市县河长办,协调整合各相关单位力量,真正当好河长的参谋助手;要尽快出台河长制验收和激励问责办法,各地可因地制宜探索出台适合本地的相关制度;要加快河长制信息化建设, 在建设“一河一档”数据库的同时,搭建好信息平台,进一步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要进一步抓好县级督查整治、镇级检查治理、村级巡查养护等专项工作经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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