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局严控药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
2017-11-10   作者: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是现场核查“高标准”。坚持准入标准不降低,准入条件不放松,认真开展行政许可和GSP认证跟踪检查、飞行检查缺陷项目整改的现场核查工作。上半年,共完成现场核查工作40家,其中新增31家药品零售企业,省局委托的2家药品批发企业地址变更,7家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跟踪(飞行)检查缺陷项目整改情况。

二是日常监管“差别化”。开展药品流通领域安全风险和重点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以全市2562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风险等级评定结果为依据,实施差别化监管。上半年共出动2872人次,检查企业1633家(次),其中检查批发企业、连锁总部31家(次)、零售药店682 家(次)、医疗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920 家(次)。

三是风险排查“回头看”。摸清全市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数量、分布、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风险问题,完善监管档案,及时回访存在问题的企业。同时,组织了农村和城乡接合部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共1898家开展自查,并集中整治11种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等行为,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用药安全。

四是问题产品“立召回”。实时关注国家总局、省局关于药品安全方面的信息动态,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宣传,组织力量,监督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停止销售、使用,做好存在风险产品的召回工作。上半年,全市已组织了对国家总局发布的10多起通告的不合格药品及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骨肽注射液等多起问题药品的核查召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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