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增5个省级森林城市(县城)
2018-01-08   作者:   来源:东南网

继去年5月福清、连江、罗源、闽清4个市(县)被评为“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之后,经考评验收合格,日前,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授予仙游、顺昌、邵武、松溪、连城5个市(县)“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荣誉称号。

据了解,森林城市建设是新时期推进我国城乡生态建设和国土绿化的创新实践。2017年,我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取得新成效,目前已有厦门、漳州、龙岩、三明、福州、泉州6个设区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莆田、南平、宁德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正在积极创建。同时,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活动持续推进,全省已有64个市(县、区)正式提出“省级森林城市(县城)”创建申请,其中已表彰8批共43个“省级森林城市(县城)”。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有望实现国家森林城市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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