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验收
2018-01-08   作者:   来源:东南网

近日,由福建省水利厅、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科院、龙岩市水利局等专家组成的验收组赴长汀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行政验收。

据了解,长汀县于2013年7月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首批45个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之一,试点期为三年。试点实施以来,在国家水利部及珠江水委、省、市水利部门的关心支持下,长汀县按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政策要求,健全机构,加强领导,认真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经过三年的努力,已圆满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验收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新桥曲凹哩码头、河田水保科教园、三洲国家汀江湿地公园,观看了长汀县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宣传片,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该县试点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验收组对该县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长汀县全面完成了省政府批复的《长汀县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任务,实现了建设目标。

据悉,试点建设以 “坚持人水和谐、科学发展,坚持保护为主、防治结合,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项目带动、典型示范和突出特色”的原则,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 以水文化建设为媒介,以水土保持治理和水生态修复为重点,围绕水资源的“配置、开发、保护”目标,通过“三区六带九大工程”的实施,提升了人居环境,对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同时,长汀县从本县水资源禀赋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结合当地历史文化、客家文化和红色文化的特色,积极打造“客家水城,生态长汀”,实现“四水四化”目标,成为显山露水、城水相依、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水生态文明城市,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为此,验收组一致同意长汀县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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