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出台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
业内人士剖析垃圾收费三大焦点问题
一排两个、三个、四个,然而该怎么扔却傻傻分不清楚;
少数人分了类,也被更多没分的人继续混扔;
有人吐槽,我分类扔,你混在一起扔,时间久了自然积极性就没了;
得出的结论——垃圾桶再多的颜色还不是成了一样的垃圾桶。
上述文字,来自于北京小学生刘茂琪的暑期作业,关于垃圾分类,这个小学生在研究了三四天之后,得出了上面的结论。
“虽然看上去简单粗暴,时间也不够,但孩子们都能看到的事情,似乎也能说明一些问题,至少是真实存在的。”刘茂琪的妈妈、北京市民张姝对说,按照学校的宗旨,这个暑期作业主要紧跟最新国家政策,让孩子们从小有环保意识。
这个文件发布于7月初,国家发改委还专门开了一次新闻发布会,核心内容是要对垃圾处理收费。按照这份名为《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的文件,全国城镇要在2020年年底前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
问题一 垃圾处理的账该怎么算
对于此次提出垃圾计量收费,长期从事相关工作的北京市海淀区物业协会资源管理部主任曲屹松对说,国家发改委的文件没有具体说明到底怎么实施,只是提出这么一个信息。“我认为是好事,会减少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量,垃圾计量收费肯定是从根本上解决垃圾量的问题”。
“有收过,每年收物业费时,物业公司都会单开一个收据,写明是生活垃圾处理费,但数额很少,可能是几十元,具体我也记不清了。”北京某小区的一位业主在接受时说。
近日从北京市西城区和丰台区部分小区的物业公司了解到,业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基本上都是随物业费一起收,每年为固定数额30元。一家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对说,由于这部分钱很少,因此很多业主来交纳物业费时都不会在意多收的30元,而且每户业主交纳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并不会因为户型面积的大小和居住人数的多少而不同。
“我做物业服务工作已经有十五六年了,与社区居民打交道非常多。垃圾问题也让我们非常头疼,因为物业收费还是按照1997年的文件收,实际上这个收费已经远远落后于现在我们实际交纳的垃圾收纳费用了。国家提出垃圾收费,这对我们物业来说是非常好的事。”曲屹松说。
对此,业内人士也表达了相似的看法。
江苏省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副处长何晟曾给媒体算了这样一笔账:
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为例,项目中标金额为5500万元/年,服务约5万户居民,按照户均3人,人均垃圾1kg计算(含非居民区的单位),5万户居民的年生活垃圾产量约5万吨,也就是说5500万元用于5万吨生活垃圾的垃圾分类前端投放和收运,成本约为1100元/吨,考虑到项目内有5吨/天的厨余垃圾就地处理,其前端投放和收运的成本也达到了1000元/吨左右。一般城市不分类的情况下,每吨垃圾从收集到转运到处置的全流程直接成本在300元到400元,收集运输加转运的成本约200元。
在何晟看来,现有的垃圾分类市场化项目都投入大量资金在垃圾分类前端投放和收运环节,并希望通过市场化来提高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并逐步降低相关的投入,但这个过程的具体预期时间难以确定,如果长期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投入的可持续性难以维持。对于经济相对不发达的城市来说,就更需要找到一个更高效、更经济的市场化模式。
据了解,自2002年《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发布后,国内就全面开征起了垃圾处理费。
中,不少业内人士也向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十几年来,国内城市的垃圾收费,基本上都是费用固定、按户计征(通常包含在财产税、自来水费、物业管理费中,有时会随水费或煤气费等征收)。按户收取垃圾处理费,固然简单易操作,可只按户不论具体垃圾排放量、扔多扔少都一样的收费模式,弊端也很明显。
比如,这种粗放的收费模式既导致市民缺乏足够的垃圾减量动力,也会产生少排者补贴多排者的现象。
不少人认为,在收取极低的“垃圾处理费”后,扔到垃圾桶里以后的事情就不需要关心了,至于自己每天产生多少垃圾和是否做到垃圾分类都无所谓。因此,对于垃圾处理的经济账,大多数人并没有概念。
问题二 垃圾分类如何走出怪圈
受访人士认为,收费后是否能达到效果,这是需要注意的,有关部门还需要制定缜密的跟进制度。
此次国家发改委表示,要在“2020年底前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这既是对各地方相关尝试的认可与总结,也是为了推动已有管理经验能进一步体系化、标准化。
“收费只是手段,促进垃圾的分类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才是目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垃圾对策专家王维平说。
一直以来,我国在推进垃圾分类进程中,政策起着主导作用,国家试图通过立法来保障资源“归位”。但推广路上布满荆棘,多年来推进垃圾分类的效果并不明显:垃圾围城态势日益严重,且有些地区分或不分甚至毫无差别。
“收效甚微”“举步维艰”,这应该是行业内对垃圾分类贴得最多的标签。面对此等难题,国家也在创新各类举措。其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在这场垃圾分类持久战中,市场的力量应该被放大,垃圾计量收费是大势所趋。
也是在此背景下,以上意见应运而生,这份为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改革也定下了任务书并列出时间表。根据规定,针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将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针对非居民用户,则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
“根据以往的经验,在多年的垃圾管理经验中都充分认识到,垃圾末端处理的对策是被动的,只有对垃圾采取源头减量和有效的资源化利用,才是解决垃圾问题的关键所在。垃圾收费的重点并非收费,作为一种环境政策工具,只有和垃圾分类结合起来才能起到显著的作用。”从事相关垃圾分类研究的刘成对说。
而作为小区处理垃圾的物业人员,可能对于垃圾分类更有发言权。
“就算有居民很认真地将垃圾分好类,但是垃圾车却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车都给收走了。我走过不少小区,看到的情况很多都是分类投放搞得风风火火,在收运和处理环节却依旧‘杂锦一锅饭’。”在北京市多个小区担任过物业经理的罗小强说,他们在小区里举办过垃圾分类宣传,“说实话,网上搜索垃圾分类宣传册,大多数内容虽然全,但是细节似是而非。我们也试图联系过一些组织与机构,但发现他们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也依托垃圾分类知识贫乏的兼职人员和志愿者。比如,‘电池到底是有害还是其他还是可回收’‘纸是可回收的,可是为什么所有回收人员都不收纸杯’,这样的问题,即使网上搜索答案也是似是而非,感觉就是宣传和后端处置是脱节的”。
“现在问题就是老百姓扔垃圾时不分类,特别是年轻人。计量收费,你产生多少垃圾收多少钱,他肯定会分拣。可回收物可以卖钱,我卖了钱就不用扔了,我扔了还要付钱。这样他肯定会分拣一部分,另外有点闲暇时间的人,会把自己的其他垃圾,比如厨余垃圾处理、消化,包括做酵素等很多处理方法,自己家里也都可以实现,可以自己处理。”曲屹松说。
问题三 如何不成为下一个“限塑令”
作为未来的落实者,曲屹松认为,现在全面推广垃圾分类,老百姓脑子里还没这个概念,“一旦未来涉及到利益了,可能一年两年看不出来,积累下来效果就很明显了,垃圾量肯定会大幅下降。我非常支持这个事,肯定是好处大于坏处,希望政府把这件事做细致了”。
不过,也有人提出,未来在收费时,如何走出单纯为了收费而收费,或抱着为了减轻地方在垃圾处理方面的财政负担,或弥补当前垃圾费征收不足等目的的收费怪圈也是关键。
“我觉得具体实施还是有难度的,主要是怎么计量的问题。我大概了解了一下,其中有诸如购买垃圾袋的环节,谁去收、谁去监督、谁去管理,这个实施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未来,还是要看相关部门怎么具体实施。”曲屹松说,比如需要有专门的部门或者是机构来管理,“如果是居委会负责,居委会没有那么多人;如果是由物业公司负责,直接就扣除相应资费,这倒是可行,因为社区里都有物业公司保洁人员。保洁人员直接负责收多少钱,保洁人员培训到位也可以。可是也面临一些问题,如果物业公司垃圾分类不到位怎么办,有没有处罚措施?不分类随便一扔的人也会有,怎么处罚也是个事”。
在中,不少业内人士认为,“鼓励各地创新垃圾处理收费模式,提高收缴率。鼓励各地制定促进垃圾协同处理的综合性配套政策”以及“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加快推进垃圾分类”,需要做大量的后续工作,牵扯很多部门,也涉及谁制定标准、谁执行、谁处罚、谁监管等问题。
“是城管、卫生、街道负责还是其他部门负责?既涉及执行成本,也涉及人员、场地、用户的配合等,这看起来相当复杂。而难度最大的,恐怕还是‘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这部分。”罗小强说。
到2020年年底仅剩两年半时间了。国家层面对垃圾处理的决心和信心自不必说,但必须注意到,配套措施的制定、责任的明确、监管的到位乃至耗费的社会成本等,都必须考虑在内。由此不禁发问: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各方都准备好了吗?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每年超过1.5亿吨,并以每年8%到10%的速度递增。688座城市,除县城外已有2/3的大中城市陷入垃圾包围中,有1/4城市已没有合适场所堆放垃圾。我国城市每年因垃圾造成的资源损失价值在250至300亿元,形势严峻。而面对垃圾处理收费,如何形成合力,使“意见”精神贯彻落实下去,显然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以垃圾分类为例,在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住建部生活垃圾专委会委员金宜英看来,缺乏有力的政策扶持措施和配套的执行措施,是当前垃圾分类工作的最大问题,“垃圾分类立法应当因地制宜,注意可执行可操作,解决实际困难”。
结束前,曲屹松特意强调了下面的话:希望公众能明白,收费不是目的,减少垃圾总量才是目的,而垃圾分类是垃圾处理的基础性工作,应该得到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