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启动“因病、因灾”致贫、返贫对象帮扶工程
2018-07-26   作者:潘贤利   来源:东南网

安溪县坚持精准扶贫与稳定脱贫并举,在全省率先探索出台因病、因灾致贫、返贫对象的帮扶方案,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教育医疗兜底保障,健全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25日,安溪县委、县政府举行“因病、因灾”致贫、返贫对象帮扶工程暨“新时代·安溪脱贫之美”征文采风活动启动仪式。

从启动仪式上获悉,虽然2017年安溪县1.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全部动态退出,但是当前脱贫基础仍然薄弱,生病、受灾依然是贫困户致贫、返贫的最直接原因,稳定脱贫、长效脱贫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安溪县委、县政府坚持精准扶贫与稳定脱贫并举,在全省率先探索出台“因病、因灾”致贫、返贫对象的帮扶方案,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针对2016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病、因灾”返贫的贫困户、非建档立卡对象中“因病、因灾”致贫对象这两类困难群体,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的专项帮扶资金,从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进行全面帮扶,进一步遏制“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现象,提高扶贫成效,保障脱贫质量。

据了解,安溪县“因病、因灾”致贫、返贫对象帮扶方案包括目标任务、帮扶对象、帮扶措施、审核认定、资金来源、保障措施等7个方面内容。在帮扶措施上,根据《福建省农村扶贫开发办法》文件精神,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期内继续执行现行的扶贫政策;同时对“因病、因灾”致贫、返贫对象从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和教育保障三方面加以帮扶。

医疗保障方面,将做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报销“两个10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本县域内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就医,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报销100%;在县域外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就医,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再给予报销5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13种特殊病种的医疗费用报销100%(不包括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第三人负责、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负担的部分)。医疗保障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统筹补偿、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叠加保险和帮扶专项资金组成,其中帮扶专项资金每人每年报销金额封顶20万元。

住房保障方面,对因灾导致房屋倒塌或严重受损需要重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从帮扶专项资金中每户予以补助4万元,所在乡镇每户予以补助2.5万元,同时,县脱贫办再叠加造福工程政策资金帮扶(每个人口补助3000元);县住建局、国土局、民政局等单位结合本部门实际,争取叠加上级政策资金补助;建房占地面积原则上每户不超过110平方米,严禁超标建房。对住房条件较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改善和提升工作,按泉州市扶贫办文件精神,市扶贫办每户给予不超过3万元补助,由乡(镇)、村负责实施和验收。

教育保障方面,该县教育局、关工委、县慈善总会、县扶贫协会等单位结合本部门实际,充分用好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营养餐工程等资金政策及大开元寺扶贫救灾公益协会捐助教育基金等方式帮扶,同时从帮扶专项资金中单列50万元对“因病、因灾”致贫、返贫学生给予叠加资金补助,确保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不辍学,高中、大专、大学阶段不因缺资金问题而停学。

当天还举行帮扶资金发放仪式,分别发放医疗帮扶资金、教育帮扶资金和住房帮扶资金。

责任编辑: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