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下发通知,决定成立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部署推进重大政策、重大行动和重要工作,协调解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难点问题。
领导小组在省委农办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同时设立乡村产业振兴专项小组、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等12个专项小组,由省直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省委部门分管领导)担任专项小组组长,负责制定专项小组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各专项重点任务落实。
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实行省委统一领导、市县推进落实、乡村组织实施、部门合力共为、责任层层压实的工作机制。按照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比照省委做法成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相应设立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确保衔接有序、运转协调。建立重点工作跟踪落实制度,将各级各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列入省委和省政府的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并列入对各设区市党委和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的绩效考核,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各专项小组,按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建立实绩考核制度,每年对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进行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