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药生产企业监管,保障农药质量安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泉州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泉农综〔2018〕61号)、《关于开展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补充通知》(泉农综〔2018〕89号)要求,我局于7月初组织开展全市农药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依据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18年农药、兽药和肥料“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综明传[2018]151号)。
二、抽查时间
2018年7月2-6日。
三、抽查内容
检查农药生产企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取得农药登记证;是否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等;是否建立原材料进厂登记制度,如实记录原材料的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原材料进货记录是否保存2年以上;是否建立农药出厂销售制度,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和批号,产品质量检验信息,购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农药出厂销售记录是否保存2年以上;是否建立农药召回制度;是否建立农药废弃回收制度;是否存在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等证可证明文件。
四、抽查方式
此次抽查工作由泉州市农业局农业检验检测中心负责,“双随机”抽取在局政策法规科进行。工作人员采用EXCEL表格中的Randbetween随机函数,从《泉州市农业局执法人员名录库-农药生产企业分库》中随机抽取2名农药生产领域执法人员;同时从我市《农药生产企业名库》中涉及农药生产3个县(市),每个县(市)随机抽取1家企业,结果如下:
1.执法人员:陈秋金、许梅燕。
2.市场主体:南安市福建泉州高科日化制造有限公司,晋江市金童蚊香制品有限公司,永春县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
五、抽检结果
福建泉州高科日化制造有限公司、金童蚊香制品有限公司、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