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修订后的《农药管理条例》、农业部《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核发,其他农药经营许可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农药经营者的申请分别核发,实行一企一证管理,一个农药经营者只核发一个农药经营许证。
为加强农药管理及农药经营许可工作,在今年全市农技干部会议上,学习贯彻《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张贴《公告》和发放告知单。根据省厅关于限制农药经营布点要求,经过申请单位报名申请、市农业局组织有关人员初审,共推荐福鼎市禾瑞农资有限公司、福鼎市供销社鼎农农资有限公司、宁德市永恒农资有限公司和福鼎市山前罗成国农资经营部4家申请单位。省农业厅组织相关专家分别进行实地审核,全市4家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获得许可并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