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村居奖励 “三个10%”——莆田市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创新社会治理
2018-08-13   作者:许爱琼   来源:湄洲日报

昨从莆田市信访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莆田市深入推进“奖励三个10% 创建新‘三无’”活动。目前,城厢区在全区范围推广三个10%奖励做法,90%村庄已实现“三无”目标。

“三无”创建活动,即无越级进京上访、无大规模越级进京到省集体上访、无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的个人极端事件和舆论负面炒作。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15周年。为传承弘扬“枫桥经验”,让“枫桥经验”在我市开花结果,全市及时总结提炼三个10%奖励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使之成为行之有效的新模式新方法,不断推动我市“三无”创建活动再上新台阶。

据介绍,今年,除城厢区在全区推广外,全市各县(区)挑选1-2个乡镇开展试点,对被评上“三无”村居的,给予该村居民“三个10%”奖励,即:村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区财政补贴10%;60周岁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10%;守法家庭大病保险报销奖励增加10%。下一步,将在全市推广,通过三个10%奖励机制,进一步发动村民自治、全民参与信访维稳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市信访局督查科科长何文武告诉,市信访联席办、市信访局立足我市实际,探索构建“两挂星一评选”基础建设机制,全面推进“三无”县乡村创建活动。2017年,我市明确把“三无”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建设美丽莆田·社会治理2017年专项行动计划》。根据要求,今年全市40%以上乡镇(街道)和80%以上村(社区)要实现“三无”创建目标。

真正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县及以下基层,把 “三无”创建活动转化为建设美丽莆田的具体行动。

责任编辑: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