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市农业局有关“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依照职能职责,开展了2018年第三季度农药、肥料、兽药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按照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对象目录库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的原则,2018年7月27日召开支队双随机抽查工作专题会议,本次“双随机”监督抽查通过抓阄方式产生被抽查县区、被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对今年第三季度“农药和肥料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和“兽药生产经营监督检查”事项进行双随机抽查,随机产生了抽查执法人员和被抽查对象。根据随机抽查的结果,支队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1、农药和肥料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2018年8月13日起,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组织执法人员郑仲阳、洪卫华依法对今年第三季度农药和肥料生产经营双随机抽查的对象进行检查,本次随机抽查的对象12家农资经营企业,分别是莆田市佳隆农业有限公司城厢分公司、莆田市万灵农化有限公司华亭分公司、莆田市城厢区灵川柯元森农资经营部、莆田市城厢区灵川周玉辉农资经营部、莆田市城厢区灵川丽国农资经营部、莆田市城厢区诺信农资经营部、莆田市城厢区蒋祖树农药店、莆田市城厢区雄英化肥店、莆田市城厢区姚勇农药店、莆田市城厢区灵川常绿农资经营部、莆田市城厢区灵川吴秋妹农资经营部、莆田市城厢区吓瑞农资经营部。
执法人员依法对以上12家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
2、兽药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2018年8月13日起,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组织执法人员洪卫华、郑仲阳依法对今年第三季度兽药生产经营双随机抽查的对象进行检查,本次随机抽查的对象为7家兽药经营企业,分别是:莆田市畜牧贸易部、莆田市城厢区文富兽药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丽花兽药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亚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新农家兽药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伟峰兽药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青青兽药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依法对以上7家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违反《兽药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
为了切实履行莆田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法定监管职责,促进莆田市农业行政监督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的公平、公正、有效、透明,推进随机抽查依法规范管理,在随机抽查中有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我们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办县区农业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惩处,各承办案件的农业执法部门应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如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