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大力开展产业帮扶。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1300万元,累计放贷3939.26万元,扶持贫困户1449户,覆盖面达86.9%,有效解决贫困户发展产业资金问题。截止目前,明溪县共有1060户贫困户通过申请扶贫小额信贷资金1202万元投入县林业总公司购买优质商品林,年保底收益率6%以上;1351户贫困户参与发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范11.43兆瓦,总投入8354万元;1601户贫困户选择“菜单制”扶贫,每户补助5000元,用于贫困户产业发展。
二是持续强化就业帮扶。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548人参加“雨露计划”等技能培训,先后举办“春风行动”暨“精准就业扶贫”大型招聘会2场,推荐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386人实现就业。腾出护林员、保洁员等公益岗位,安排491名贫困户就业,占公益岗位总数78.9%,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基本实现就业。
三是扎实推进兜底帮扶。自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农村低保标准由3550元/年提高到6144元/年,对家庭成员完全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贫困家庭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截至2018年8月,共救助农村低保1678人,其中列为扶贫开发对象1402人,发放资金362.26万元,月人均补助342元,同时将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收益的60%以上用于贫困户生产生活,重点倾斜低保户,对他们实行“兜底+”的帮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