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财政提前下达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9年补助资金9.75亿元,比上年增长8.8%。
其中,每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1000万元,共计2.3亿元,由23个县统筹用于已出台的各项重大民生政策支出;每县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共计2.3亿元,支持23个县急需解决的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项目;每县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52万元(财政厅切块下达部分),共计1.5亿元,由23个县整合用于具体产业发展项目;每县地方政府债券贴息资金1588万元,共计3.65亿元,支持23个县产业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