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在武平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会议上,武平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远明村、乌石村、上湖村等9个“空壳村”分别签订财政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协议,其中约定由县财政按每个空壳村35万元、共计315万元,统筹安排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统一投资按年固定收益分红,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扎实推进乡村振兴。
据了解,武平县214个行政村中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万元以下“空壳村”有9个、占4.2%;1-5万元“薄弱村”49个、占22.9%;5-10万元“发展壮大”村65个、占30.37%;10万元以上“巩固提升”村91个、占42.52%。根据省委、市委组织部要求,到2018年底要消除1万元以下的“空壳村”,到2020年底要消除1-5万元的“薄弱村”。
武平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消除“空壳村”“薄弱村”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抓好,并提出按照“统筹安排、分步推进”的办法,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到2018年底消除9个1万元以下的“空壳村”;到2020年底消除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全县村级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比例达50%以上,培育一批村级集体经济收入30万元以上的典型示范村,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断提升村党组织的组织力,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为加快推进帮扶工作,武平县以提高集体林权收益、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实施“村社共建”工程、盘活集体资产、开发乡村旅游、发展农村电商、发挥驻村干部作用和加大挂钩帮扶力度等八大创新举措,尤其充分运用“全国林改第一县”品牌,严格执行林木林地流转承包合同、协议,按时足额向承包经营者收取林木收益分成或每年林地使用费。探索盘活村集体现有林木、林地资源,以折资折股形式经营或统一对外出租,或利用生态公益林、林下空间发展林下经济,增加村集体收入。加强林业金融支持服务,推广县级农业信贷担保基金和村级“农贷农保”模式,探索开展林权属村集体所有的天然林、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对从事林业经济活动有资金需求的村集体组织,鼓励支持办理“惠林卡”贷款,鼓励各担保组织为集体经济融资提供担保。
该县加大挂钩帮扶力度,建立“领导挂点、部门帮扶、干部联系”工作机制,每个“空壳村”“薄弱村”各安排1名县级领导挂钩联系,2个县直单位挂钩帮扶。每名挂钩联系县领导帮助“空壳村”协调解决10万元以上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每个挂钩县直单位给予“空壳村”5万元以上的帮扶资金;对“薄弱村”挂钩县领导和挂钩县直单位也要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帮扶。同时,从县管党费中下拨给每个“空壳村”5万元补助资金,用于扶持“空壳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保今年底顺利完成“空壳村”消除任务。
武平县直部门将加大对“空壳村”“薄弱村”的政策、项目、资金倾斜力度,为“空壳村”“薄弱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县直挂钩单位履行挂钩职责,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经常深入所挂钩“空壳村”“薄弱村”,加强技术指导和项目跟踪督查,协调解决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制度、考评激励制度,并采取督查督办、明察暗访等措施加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