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促进稳定脱贫增收
2018-12-17   作者:陈会鹏 汪其鹏   来源:明溪县农业局

一是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在光伏扶贫、生态扶贫、“菜单制”扶贫、小额信贷扶贫等产业扶贫的基础上,支持贫困村因地制宜发展扶贫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目前已安排1871万元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其中支持盖洋镇466万元建设稻谷烘干厂发展优质稻产业,支持瀚仙镇275万元建设栽培工厂发展食用菌产业,支持夏阳乡315万元建设旅游木屋发展生态休闲旅游业、180万元投入温氏养禽业;支持夏坊乡445万元投入小水电项目,支持沙溪乡190万元投入柑橘产业项目,目前,全县48个重点贫困村都已安排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约120万元,年收益率均在6%以上。通过产业发展措施不断壮大乡村集体经济,不断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确保实现村财收入10万元以上目标,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二是持续强化就业帮扶。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548人参加“雨露计划”等技能培训,举办“春风行动”暨“精准就业扶贫”大型招聘会等,推荐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786人实现就业。推广公益岗位就业帮扶模式,腾出护林员、保洁员等公益岗位,安排496名贫困户就业,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基本实现就业。

三是全面落实政策兜底。自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农村低保标准由3550元/年提高到6144元/年。至2018年10月,共救助农村低保752户、1620人,月人均补助367元;特困救助供养对象301人,其中分散供养260人、集中供养41人,人均月补助达881元。对家庭成员完全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贫困家庭,实行“兜底+”扶助政策,在低保基础上将壮大村集体经济收益予以重点倾斜。

责任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