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意见的通知》,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提升全市农村公路发展水平和改善农村交通环境,漳州市积极推进“县县有示范乡、乡乡有示范路”工作。
日前,经过乡镇申报、县级推荐、市级复核,评选出漳浦县南浦乡、石榴镇、东山县前楼镇、陈城镇、诏安县梅岭镇、华安县马坑乡共6个乡镇为2018年市级示范乡(镇),并获得市政府命名。本次评选的6个乡镇及2017年示范乡(镇)云霄和平乡、长泰枋洋镇、马洋溪生态旅游区的乡(镇)长同时被评为优秀乡(镇)路长。
目前,漳州市共有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1个(长泰县)及市级示范乡(镇)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