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
省级筹措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23.42亿元。 一是支持农村公路建设。2018年,省财政积极争取中央车辆购置税资金12.47亿元,省级安排农村公路建设资金4.66亿元,支持我省农村公路路网改善、窄路基路面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隧道)改造等。 二是加大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推进建立农村公路省级投入合理增长机制,2018 年起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省级补助标准从每年每公里县道7000元、乡道3500元、村道1000元提高到每年每公里县道15000元、乡道7000元、村道2000元,省级共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6.12亿元。 三是持续推进农村公路灾毁保险。2018年,省级安排1718万元支持推进全省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对全额由财政出资(或设区市公路管理部门出资)投保的县(市、区),省级对农村公路投保费用按比例分担。 四是强化农村公路示范激励。支持创建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乡镇和生态示范路,省级、设区市人民政府对每个示范县各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项目激励。
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是加大投入,优化资金投向,落实资金保障18亿元以上,截至目前已累计下达逾15亿元。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农房整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庄垃圾治理、城乡公共厕所建设以及重点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并向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倾斜。 二是完善农村环境治理投入运营机制。通过省级奖补、市县配套、镇村自筹、企业投资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经费保障机制。2018年安排1.62亿元,补助农村垃圾治理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费用,并对采用厂网一体化运营的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工程包项目,根据项目达标的污水处理量给予运营专项补助上浮20%,财政资金从补建设向补运营变。
支持水利设施建设
一是实施河道生态修复。2018年省级共下达3.3亿元资金,支持闽江、敖江、木兰溪、晋江、九龙江、汀江、赛江等流域部分水系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支持构建人水和谐、滨水宜居的生态水系循环系统,使我省城镇乡村所在地、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生态敏感区等所在水系生态系统得到恢复,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安全、生态”的目标。 二是支持水土流失治理。2018年省级财政下达水土流失治理专项补助资金3.4亿元,着力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以及省级22个重点县、100个重点乡镇和水土保持生态村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三是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2018年省级下达资金1.2亿元,根据不同建设内容分类,分三档给予600元/人、450元/人、300元/人的投资补助,解决水质不安全人口和剩余的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问题。
支持数字乡村建设
一是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2018年安排专项资金1800万元支持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支持农村产品的标准化、质量认证、品牌培训、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完善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改造,探索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合作社、供应链企业+贫困户等帮扶机制;支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结合农村双创和扶贫脱贫,加大对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 二是从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安排3000万元,会同省数字办开展“十县百镇千村”信息化示范申报工作,积极探索数字农村建设模式和经验。
开展重大地质灾害防治
下达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1亿元,支持各地建设一批潜在威胁人口多、影响范围大、社会关注程度高的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及搬迁重建项目。 积极争取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组织的新一轮中央财政支持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重点省份竞争选拔,我省顺利通过专家评审、竞争性答辩,入围重点省份排名第6,2018-2022年中央财政对入围的重点省份将予以分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