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农药管理条例》,所有农药经营者必须在2018年8月1日前达到规定的农药经营许可条件,并依法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8月1日后,没有许可证进行农药售卖将属于违法经营,将被淘汰出整个农资销售领域。
宁化县农业局严格按照新《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做好农药经营审批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农业厅关于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的通告》精神,积极推进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工作的开展,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并对相关股站即政策法规股、农技、植保、科教、质监、行政执法大队进行内部分工及协作,二是发布了《宁化县关于农药经营许可有关规定和申办事项告知书》,三是建立农药经营许可资质评审专家库,四是根据实际对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合理布点:县城布点5个,乡镇分支机构16个,目前已有5个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获得“限制类农药经营许可证”依法经营。五是积极推进一般农药经营许可工作开展,全县原有农药经营店156家,申报受理94家,通过材料收集,专家核查组现场核查,目前已核发36家农药经营许可证,58家现场审核不合格,已发整改通知书正在整改和补充材料中,62家不附合要求自动放弃申请办证。截止目前全县共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含限制类)41家。
《农药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标志着农药持证经营成为必备条件,进一步规范农药经营,确保农资市场安全。宁化县农药经营行为正式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