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上传虚假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最高或罚五万元
2019-01-28   作者:陈泥   来源:厦门日报

今后,食品生产经营者故意在厦门市食品安全信息可追溯性管理平台上传虚假食品安全可追溯性信息,或将面临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日前,厦门市法制局发布《厦门经济特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草案,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草案提出,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追溯平台)由市政府建立,用于归集食品安全追溯信息,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提供技术保障。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追溯平台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追溯平台的运行、使用、维护和安全管理。

根据草案,厦门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实行目录管理。列入目录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如果在市行政区域内养殖、生产、加工、贮存、运输和销售目录产品,除按照国家、省规定应当上传至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的以外,应当在追溯信息生成后24小时内将食品安全追溯信息上传至追溯平台,取得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码。

草案还提出,消费者有权通过追溯平台或者其他便捷的方式,查询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生产经营者应当对上传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上传虚假信息。纳入目录的生产经营者未在规定时限内将食品安全追溯信息上传,且经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将面临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纳入目录的生产经营者故意上传虚假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海洋与渔业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陈美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