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就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近期几项工作的有关要求作出通知。
《通知》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系列视频会议精神。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汇报上述会议的主要精神,并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为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宣传推动工作,《通知》要求应做好三方面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日前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宣传提纲》。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省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宣传提纲》。各市、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营造良好氛围。村庄整治,要宣传开道、舆论先行。要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村庄清洁行动的工作部署,各地整治工作成效,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不断改进的良好氛围。典型示范引领。注重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深入挖掘基层的生动实践和典型经验,推出一批措施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的范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省农业农村厅将筛选确定一批反映基层农村村庄清洁行动的生动实践和典型经验图片,向中央及省内外相关媒体推送,以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强调,要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要建立领导工作机制。各地要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尽快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农业农村部门,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市、县(区)要按职能明确各相关部门牵头、主抓、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尽快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履职尽责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内部机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尽快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确保有专门机构管事、有专门人员干事、有专门经费办事。要建立推动落实机制。各地要抓紧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要制定年度重点工作方案,明确推进措施,掌握工作动态,完善考核评估办法,督促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