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泉州市住建局近日印发《2019年农房建设管理工作要点》。今年,泉州市将着眼于提升乡村建筑风貌和农房质量安全水平,深入推进农房整治行动,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和设计下乡服务,探索新闽派民居建设,引导提升乡村建筑风貌,同时按照省里部署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农房质量安全防控制度机制。
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
推荐永春县列入住建部农村住房建设试点,推进晋江(市级)农房整治试点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试点相结合。2019年,永春县、晋江市至少有1个以上体现当地建筑风格传承创新的新闽派民居村镇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并建成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
整治提升既有农房(裸房)
结合铁路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等,加快推进既有农房整治。对符合条件且愿意按照要求开展整治的,由政府负责技术指导并培训工匠,由村民委托工匠实施整治,推广“平改坡”、外墙装饰装修完整、体现地域特色。每个县(市、区)抓1个试点乡镇、开展5个以上中心村农房整治,鼓励整镇整村推进,打造“无裸房乡镇”和“无裸房村庄”。
启动乡镇整洁有序“示范街”建设
全市133个乡镇分别推进1条以上主要街道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架空缆线规整、沿路绿化提升、沿街建筑三层以下立面及店牌店招整治等,有条件的进行道路“白改黑”、缆线下地,结合整治挖掘梳理和活化呈现当地历史文化,丰富整治内容,提升镇区品位。
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试点
继续推进2018年确定的永春县(省级)、晋江市(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县(市),洛江区虹山乡苏山村、泉港区涂岭镇前欧村等试点乡镇、试点村开展有关农房整治行动。
试点内容包括建立乡村建筑风貌提升技术团队长期服务机制;编制有地域特色的农房单体立面设计方案和既有农房立面整治技术方案;探索实施农房建筑风貌管控等做法。
民居建设要体现乡土特色
新闽派民居村镇住宅试点小区建设应选择用地条件好、有一定规模的拟建小区,按照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质量可靠、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特色明显的要求精心打造,彰显乡土、传统和地域特色。从引领农房建设出发传承传统建筑元素、塑造地域建筑风格,从尊重当地民俗、延续邻里关系出发完善公共活动空间,从改善居住环境、体现乡土特色出发,推广房前屋后种菜种果种树,有序构建家庭院落和住宅组团等空间,探索闽派民居新范式。
新闽派民居试点小区建设要委托高水平规划设计团队进行“陪护式”服务,加强建筑风貌和施工质量现场管控,省市派专家进行跟踪指导,确保建设质量水平。
农村建筑工匠全面轮训
支持县级住建部门成立农村建筑工匠协会,公布农村建筑工匠名录,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制度和管理制度,将违规操作的建筑工匠纳入“黑名单”。本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完成辖区农村建筑工匠摸底调查,建立农村建筑工匠名录(包含包工头及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模板工〈木工〉、水暖工、电工等工种),进行电子化管理,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2020年底前完成全面轮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