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出通知,下达2018年度返乡创业大学生参与精准扶贫奖补资金9.4万元。
据悉,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都澳人才计划”的意见》、《关于深入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若干意见》以及《宁德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宁德市返乡创业大学生参与精准扶贫奖补申报认定办法>的通知》精神,各地组织开展了返乡创业大学生参与精准扶贫奖补对象申报工作。经研究审核并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市级人才专项经费支出预算安排的函》,对2018年度3名参与精准扶贫带动群众增收的返乡创业大学生进行奖补,奖补资金共计9.4万元。
这3名获得奖补资金的大学生分别是:寿宁县的张金春(寿宁县斜滩镇八山生态农场) ,奖补资金1.958万元;张仙养(寿宁县臻锌园葡萄专业合作社),奖补资金2.442万元。柘荣县的林晖(柘荣县红禾益种植专业合作社),奖补资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