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因企业主动提出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我局已依法办理了福建惠好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闽AA5910019)注销手续,同时注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FJ01-Aa-20150193),现予以公告。请各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该企业不得再以已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并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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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