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扶贫惠民资金监管,逐步拓展到乡村振兴和农村“三资”监管,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监管平台不断提质扩面增效,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26日,在财政部调研组于福州举行的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座谈会上,福建举措获肯定。
为杜绝扶贫惠民资金“跑冒滴漏”现象,2017年,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建设扶贫(惠民)资金监管系统,实现了对扶贫惠民资金的全流程监管。2018年,财政部以该系统为样板,建设了全国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并在全国28个省推广运用。
今年2月,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对监管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建设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在继续保留原37项扶贫惠民资金监管事项的同时,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补助和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补助资金、村级财务收支纳入平台监管,积极探索农村经营性资源资产在线登记和公示制度,使平台功能更强大、使用更便捷、监管更到位。
据介绍,我省还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着力夯实脱贫基础,走福建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试点先行探索脱贫地区乡村振兴之路。2019年以来全省开展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脱贫之后到2022年,在安排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时,继续对列入的重点县和建制村予以支持,推动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推动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2019—2022年各级财政筹措100亿元资金,用于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到“十四五”期末全省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提高到50%以上。同时,发挥财政资金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
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培育十大乡村特色产业,全力打造“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并设立1亿元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加快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助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