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2017年以来,将乐县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推行县乡纪检干部住村工作法,让干部走下去、把问题带回来,把监督沉下去、让作风实起来,畅通了群众信访渠道,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乡村治理,推动了乡村振兴。
一、主要做法
(一)搭建平台,让纪检干部“住下去”。针对乡镇纪委普遍存在监督执纪难等问题,2017年4月,县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干部住村工作机制密切联系群众的通知》,明确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每月到所联系乡镇开展工作1天以上,乡镇纪委干部每周到一个村住村工作1天以上。各乡镇纪委每周召开一次住村工作例会,分析总结上周住村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住村工作,明确住村走访的重点和方向。县纪委每季度召开一次住村工作会议,协调解决住村工作中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总结住村经验,增强住村实效。
(二)规范职责,明确住村“做什么”。要求乡镇纪委干部住村工作当好“五员”。一是当好党风廉政“宣传员”。重点向群众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规党纪、纪委工作主责主业,挖掘当地红色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二是当好村情民意“联络员”。重点走访农村党员、村两委干部、致富能手、困难户、信访户、特殊户(家里有残疾人士的、孤寡户、单亲家庭)等六类人群,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全面掌握村情民意。三是当好群众利益“护航员”。严肃查处乡、村干部“四风”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当好责任落实“督导员”。督促指导村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五是当好勤廉自律“预警员”。对农村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四种形态”谈话提醒,做到防微杜渐。
(三)注重方法,明确住村“怎么干”。实行住村工作“三个一”工作法。一是记好一本工作日志。要求住村纪检干部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和群众诉求,记录在统一印制的记录本上,每月书面汇报1次住村工作开展情况、群众意见和诉求及需要上级帮助协调解决的事项等。二是建立一套工作台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按照业务内和业务外进行分类汇总,业务内问题线索及时处理,业务外合理诉求和意见建议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所站反馈,督促加以解决,对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诉求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三是安排一次“回头看”。每季度进行一次“回头看”,及时跟踪所协调解决事项办理进度,梳理总结工作情况,谋划推进工作新举措。
(四)强化保障,推动住村“干得好”。县纪委班子成员率先垂范,统筹协调推进,妥善解决干部住村工作期间的“吃、住、行”等方面保障问题。把住村工作纳入乡镇纪委年度工作考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定期督查通报,促进工作落实。同时,注重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先后开展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五统一”改革和乡镇纪委监督执纪工作提升年活动,对乡镇纪委人员提名、年度考核、工作经费、履职清单、场所配置等5个方面实行统一管理。每个乡镇配齐配强3名纪检专干,配备专用电脑、打印机、保密柜、照相机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补齐乡镇纪委在人、财、物等方面的短板。
二、工作成效
(一)聚焦乡村振兴,突出监督重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定期入户走访,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真正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用心用情帮助群众把困难和问题解决在“家门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乡村振兴发展有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5个方面开展重点监督,以监督倒逼责任落实,有效推动惠民政策落实落细。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新乡村,提升了乡村治理能力,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聚焦“四个不摘”,对全县98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已脱贫贫困户开展全覆盖入户访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至今,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共住村2506天,走访12691余人次,发现问题线索122条,帮助解决群众困难问题527个。
(二)实施联动监督,助力产业发展。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以强有力的监督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围绕疫情防控、“六稳六保”、脱贫攻坚和生态环保等重要工作,定期梳理阶段性重点监督任务清单,整合“机关+派驻+乡镇纪委”三级监督力量,组织开展专项监督197次,发现并督促整改等行业领域性共性问题40个,个性问题161个;帮助解决企业用工、用地审批等事项23项。围绕全县4类重点形式主义表现形式,采取设立监测点、问卷调查等方式,在全县16家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中建立营商环境监测体系,摸排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41起19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5人。
(三)严惩小微腐败,夯实基层基础。开展乡镇纪委监督执纪工作提升年活动,建立片区协作、交叉审理、挂钩督导等工作机制,督促乡镇纪委开展基层治理监督攻坚行动。紧盯村务决策公开、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等关键事和村居站所“一把手”等关键人,督促村干部廉洁用权,依法依规办事。严惩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微腐败”问题,护住了“民利”,赢得了民心,让群众收获更多的幸福感。2017年以来,全县乡镇纪委新立案件200件,其中通过住村发现问题线索转立案18件,自办案件67件。
(四)推进专项治理,打通民生堵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全面排查梳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准开展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30余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严明纪律规矩维护群众利益。2017年以来,共查处民生领域问题114起139人,其中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6起17人。建立问题线索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定期汇总分析住村工作中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小切口”专项治理,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如,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高龄补贴发放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运用“大数据”手段,对2013年来全县高龄补贴发放情况开展“拉网式”核查,共核对资金75680笔1051.12万元,发现问题136个,运用“四种形态”精准分类处置61名责任人员。
(五)推动移风易俗,涵养文明乡风。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带彩打牌”和“丧葬不良风气”问题,开展综合整治,引导党员干部带头,鼓励厚养薄葬,推行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着力正党风、淳民风、树新风,农村打牌赌博、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得到有效遏制,社会风气持续向上向善。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劝导群众取消或推迟办理婚丧喜庆及春宴832场,疏散群众打牌娱乐464场次。深入开展“一镇一孝廉”创建活动,梳理全县孝廉典型人物事迹,编印将乐孝廉故事读本《孝行廉风润镛州》,举办孝廉大讲堂,宣讲孝廉故事,传唱孝廉歌曲,拍摄孝廉视频,持续推进孝廉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村居,努力营造行孝崇廉的浓厚氛围。结合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十星评十户”活动,评选群众身边的“孝行廉风星”,发挥榜样作用、激励见贤思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