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对23个脱贫县延续实施叠加财力补助
2021-10-14   来源:王永珍

据福建省财政厅消息,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自2021年起的5年过渡期内,福建省财政支持政策保持总体稳定。为此,福建省财政在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时,实施对23个脱贫县叠加安排一定数额补助的政策。

根据政策,福建省财政按每年每县1000万元标准,对23个脱贫县叠加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5年将累计安排补助资金11.5亿元,支持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日前,今年的2.3亿元补助资金已下达至各脱贫县,由其统筹用于已出台的各项重大民生政策的支出,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近日,福建省财政下达贴息资金4.42亿元,专项用于23个脱贫县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偿还。

自2014年起,福建省根据政策每年从中央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中安排每县1亿元,由福建省财政给予全额贴息,支持其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截至2020年,福建省财政已累计下达债券贴息资金15.46亿元,助力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责任编辑: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