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建立库区移民资金项目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机制
2022-01-10   来源:漳州市水利局

为有效落实行业管理要求,2022年伊始,漳州市水利局制定下发《漳州市水利局关于建立库区移民资金项目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机制的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在全市水利系统中建立库区移民资金项目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机制。

  一是明确管理范围。将使用中央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扶资金、三峡后续专项资金的项目,与其他资金配套的项目中移民资金占51%以上的项目均纳入负面清单机制管理。

  二是设定项目准入机制。设定负面指标与分值,达到一定的限值,将自动触发下一年度县、乡、村在申请移民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上的奖惩机制。

  三是分层级设定制约权限。机制规定负面清单所涉及的项目属于因素分配到县(区)的项目以移民村为单位记录,作为市、县(区)对乡(镇)、村的评判依据;属于由市级再次分配到县(区)的项目以县(区)为单位记录,作为市对县(区)的评判依据。(漳州市水利局水库移民科)

责任编辑:林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