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今年起漳州市个人账户划拨有所调整,调整的划拨纳入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提高和保障全市参保职工普通门诊就医待遇,减轻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近日,走访了我县医保中心人员,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实施细则。
来到漳州市医疗保障中心南靖管理部,大厅里人来人往,现场工作人员认真快速办理业务,并悉心回答民众疑问,更有专人进行引导,现场秩序井然。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人 韩荣贵说:“今天来医保(办理业务),现在的手续也很简单,很简便。工作人员解释得非常到位,很快就办理好了。”
就群众关心的新《漳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中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起付线政策,向工作人员咨询了具体实施细则。
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南靖分中心协议科科员 王建华说:“今年医保政策做出比较多的调整,比如城镇职工方面,往年参保对象在一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不设起付线,年度支付限额500元;今年政策参保对象在漳州市内公立医院普通门诊就诊,起付线700元,年度支付限额18000元。这一举措扩大了就医面,提升了报销额度,减轻慢病患者负担。”
新《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门诊共济保障范围,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机构执行范围从原仅限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扩大为本市行政辖区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为群众门诊就医提供了便利。参保职工从缴纳基本医保费的当月起,即享受医保待遇,并且报销比例较往年有所提高。
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南靖分中心协议科科员 王建华说:“参保对象年度内从城乡居民转让城镇职工参保的,连续缴费未满12个月发生医疗费用的,往年报销比例是50%,今年报销比例是65%,提高了报销比例。城乡居民方面,参保对象在各级医院就诊,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均有不同程度调整。”
此外,新《实施办法》还对门诊特殊病种的范围和报销比例、就诊定点医疗结构数量、职工医保报销封顶额度等方面做了相应的调整与优化。漳州市新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的出台,力图拓宽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减轻群众的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