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发社会救助金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2022-03-31   作者:戴立钦 游晓璐   来源:湄洲日报

昨日,从莆田市民政局获悉,为降低疫情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莆田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文,组织各县区(管委会)在3月31日前,将4月份全市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4200多万元各类社会救助金发放到位。此次发放时间比以往提前20个工作日,此举将惠及困难群众14万多人次。

此外,莆田市民政局还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的通知》,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疫情期间临时救助金可用于购买抗疫应急物资,还可采取社会化发放、现金发放等形式,按需实施临时救助。

同时,莆田市对确诊患者、疑似患者、隔离对象中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度残疾人等生活困难群众,将直接给予临时救助,事后补齐经办手续;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群众,将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

责任编辑:徐辰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