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粮食流通监管工作,有效解决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工作中执行有关规定不规范,监管工作制度不完善,处置储粮安全问题不及时等问题,莆田市发改委从改革完善储粮监管执法督查制度入手,加大对粮食“购、销、存”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全力保障储备粮数量、质量安全。
率先实现粮食行政处罚案件“零突破”。先后制定出台《政府粮食储备执法督查办法(试行)》、《推进落实粮食系统“互联网+监管”工作方案》、《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等,依法查处粮食企业二起违反政策性粮油经营管理规定案件,给予警告以上行政处罚2例,率先在全省实现行政处罚案件零的突破,通过查办涉粮案件,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政策性粮食管得住、管得好。
加强粮食储存损耗监督管控。制定出台《莆田市政府储备粮油损失损耗管理办法(试行)》、《政府粮食储备超耗储存事故调查处置办法(试行)》,不断完善损耗处置机制,明确损溢责任,包括储粮损溢认定、防范、调查、处理及问责处罚办法,完成了近3年共计16仓的出库粮食损溢情况排查,对出现较大超耗储粮事故二个仓的保管员、库点管理员等相关人员予以问责,进一步加强对承储企业粮食数量管理和监督。
认真开展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制定下发《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制度》,明确巡查原则、范围、时间、内容及巡查方式,对粮食数量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政策执行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先后开展了粮食购销专项整治交叉检查和春季粮食库存检查,对粮油库存的数量、质量和政策执行情况全面清查,共发现51个问题,已整改到位50个,较好消除了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