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近日出台《关于强化便民服务“马上就办”的通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便民服务“马上就办”。
◎在今年6月底前,建立统一的便民服务热线平台,对各个部门各类便民服务热线进行整合,实现快速预警、快速指挥、快速处置、快速回复。
◎在受理和办理便民服务事项中,发现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应当立即将信息反馈至便民服务热线或相关责任部门,按时办结并反馈结果。
◎要组织对便民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按照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划分类别,建立责任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细化完善各个部门和单位的职能职责、工作规程和运行程序。
◎要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由牵头部门主抓,责任部门配合解决;对职能交叉和管理权属不明确的,指定兜底部门负责解决。
◎要求:投诉类的诉求件,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完并答复;咨询类的诉求件,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办完并答复;情况紧急或诉求简单的事项,必须马上处置,当天答复。对少数确因特殊情况难以按时限办结的,要在时限内向本级效能办报告并经同意,同时向群众作出说明。
◎要认真组织论证、依法依规取消不必要证明和繁琐手续,简化内部流转审核程序,使群众办事更便捷高效。
◎各级效能办要对便民服务“马上就办”情况开展经常性督查,建立督查问题台账,责令限期整改,逐项进行销号。对整改不到位,问题比较集中的地区、系统和单位,实行跟踪督办,直接派员蹲点,督促有效解决。
◎把便民服务“马上就办”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文明行业(单位)创建和绩效考评内容,对办理和处置便民服务事项不力的,相关职能部门要给予红黄牌警告或通报批评;同时,由各级效能办实施效能问责,在年度绩效考评中给予扣分。
◎便民服务“马上就办”好的典型,将在《福建日报》“马上就办”点赞台和《效能简报》进行通报表扬;对督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福建日报》“马上就办”点评台和《效能简报》上进行点评通报。